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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性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13 14:44:00   浏览量:46

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相关要求,浦东新区将于11月中旬全面开展诊断性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时间 11月15日~12月5日 二、测评对象 1.浦东新区全体中、小、幼在编在岗的教师(含校长、教研员); 2.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校(园)长可自愿参加; 3.已参加试点测评的教师无需重复测评。 三、测评地址 http://xfyh.21shte.net,凭师训号和密码登录 四、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25653066转7 区项目组电话:58892075,郭老师、刘老师。 五、其他事项 1.各校师训员有权限看到本校测评情况,请督促本校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2.个人信息中的13题“班级编号”不用填写 附件:操作步骤及填写指南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9日 本校做法: 请全体必须进行测评的干部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 各部主任负责统计、督促本部人员完成测评,并于12月1日将本部测评完成情况汇总报告方兴老师。 本次测评是为十三五全面启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做准备,通过测评结果给出课程建议,每个人会有相应课程。如果不真实填写调查内容,就怕选的课程到时听不懂,所以请务必重视。测评后会推荐课程,然后培训,拿十三五学分。貌似3年要完成50个课时。 测评一年可以做三次。做好后一定要按保存,最后完成提交。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并完成测评工作!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