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教师[200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促进浦东新区各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提高浦东新区教师的整体师德水平,社工委和浦东社会事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决定进行“浦东新区师德建设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论文评选的范围是本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在最近三年内(2005年6月以后)所撰写的师德建设的论文。如果论文是本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领导或教师与其他同志(如本区教育研究机构的同志、外区县的同志)合作完成的,则本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 二、对参评论文的要求 1.本次评选的“师德建设论文”包括:学校师德建设的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案例、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以及“表现师德风采的文章”等。 2.对参评文章的基本要求:文章的内容是师德建设方面的,有一定的新意;文章结构完整,格式基本规范,语句通顺。(注:参评各类文章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三、评选标准和办法 1.评选标准:参考上海市“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选标准,并针对浦东新区师德建设的实际情况,这次“浦东新区师德建设论文”评选的标准主要是:师德建设论文的实践性、实效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2.评选办法:组建由德育专家和教育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对参加评选的师德建设论文分类进行初评和复评,然后进行综合评审,将评审结果报有关领导批准。 四、送交论文的要求、时间、地点 1.每所学校送交参评师德建设论文至少1篇,一般不超过5篇,一式1份。格式要求:A4纸打印。标题小三,黑体;作者栏格式:“*****学校 ***”,署名置于标题下,居中,四号,仿宋;正文四号,仿宋,行距1.5。 2.填写《“浦东新区师德建设论文”评选申报表》,与参评论文一并送交。(见附件二) 3. 送交论文时间:2008年9月15日—25日; 送交地点:新区社工委办公室(2号楼506室)。 五、评选结果 “浦东新区师德建设论文”评选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积极组织参加“浦东新区师德建设论文”评选的学校,还特设“优秀组织奖”,将对所有获奖者予以奖励。 |